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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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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機構批准維吉尼亞州DOC在疫情期間提前釋放部分罪犯

2020 年 4月 24 日

里士滿 — 弗吉尼亞大會週三批准了州長拉爾夫·諾瑟姆的一項建議的預算修正,賦予懲教部署長權力在新型冠狀病毒大流行期間早期釋放罪犯。 

懲教署署長獲授權考慮在 2019 冠狀病毒病緊急狀況聲明生效期間,如剩餘不到一年的人士提前釋放。罪犯因 1 級重罪或性暴力犯罪而被定罪的人不符合考慮的資格。有資格提前釋放考慮的個人的確切數量將會根據緊急申報令的持續時間而變化。

商務委員會會根據其為確保公眾安全制定的程序,識別有資格考慮的人,並通知將根據提前釋放計劃下將被釋放的罪犯。COVID-19 的診斷並不是釋放因素。

公共安全和國土安全局部長 Brian Moran 表示:「總督和立法機關使我們能夠以負責任的方式解除低級罪犯。」「這些回歸的公民將需要我們的支持。我們感謝家庭成員和社區組織在疫情期間釋放時為這些人群提供服務。這場前所未有的危機需要採取明智、負責任的方法,考慮公眾安全,同時確保回歸的市民成功回歸。」

DOC 在審查符合提前釋放資格的罪犯時考慮多種因素,包括犯罪類型和歷史,醫療狀況,記錄和批准的家居計劃,適當的收入水平以及再次風險。罪犯不得有活躍的拘留者。隨著這個程序實施,DOC 還將考慮更廣泛的公共安全影響,包括犯罪人和犯罪者的家人的安全和福祉、社區資源的可用性,以及獲得適當的醫療或心理健康治療需求。  

懲教署署長哈羅德·克拉克表示:「正如我們的醫療專業人員在整個疫情期間全天候工作一樣,我們的犯罪人管理人員正在非常迅速地找出符合條件提前釋放的罪犯。」「我們專注於安全-公共安全,員工安全和犯罪者安全。我們正在研究犯罪犯的家居計劃和獲得醫療護理等許多其他因素。我們必須避免將某人從可接受 24 小時護理的設施中釋放到他們更容易感染 COVID-19 的情況。」

鑑於這場大流行,DOC 現正在釋放罪犯,他們需要三個月的藥物,而不是通常一個月的一個月。這將確保回歸的公民有足夠的時間在社區建立照顧,並遵守社會距離要求。  

州審判和釋放辦事處正在努力確保他們在釋放時準備接受額外的罪犯。所有試用區和釋放區均已調整自己的招生流程,以便全部或部分的招生程序都以電子方式設置並完成。如果無法進行電子接收,人員只限使用個人防護裝備,以符合現行衛生和社交距離指南的方式一次完成一次入口。

如有任何疑問,請發送電子郵件至COVID19Inquiries@vadoc.virginia.gov向 DOC 提出。環保署還設有專門的 COVID- 19資訊熱線,電話是804 - 887 - 8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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