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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釋放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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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您在弗吉尼亞州懲教部(VADOC)設施滿足刑罰,您將被解釋或解釋,並收到釋放信的通知。以下是發行程序的運作方式。

設施發布日

如果您是在出院或被釋放後離開的囚犯,您將在釋放日下午 11 時 59 分前(如天氣允許)被釋放。在您發布時,您將閱讀,或設施工作人員將向您閱讀以下其中一項(視適用情況而定):

您將按照所有文件上輸入的姓名簽名,並將表格的日期進行日期。工作人員還將以證人身份簽署和日期所有釋放文件。

VADOC 員工職責

VADOC 各部門緊密合作,以確保所有努力都會為您發布的日子做好準備。有關詳情,請參閱操作程序 050.3,違例者設施釋放。

記錄工作人員

我們的記錄人員負責執行以下操作:

  • 通知所有其他部門有關您的待發放,以確保適當完成任何待處理的行動,例如投訴、索償或醫療篩查。
  • 確定您是否想在出發當天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要求家人和/或朋友在設施接您並獲得適當的批准。
  • 準備財產信封收據(如適用)。內容可能包括個人文件,例如出生證,社會保障卡和教育文件。 這可以包括證書正本,文憑,認證卡,身份證等。
  • 為您提供恢復公民權利的信息副本。 有關詳情,請參閱操作程序 820.2、重新入境計劃附件 3。
  • 向您提供稅務局表格 8850 的副本。 有關詳情,請參閱操作程序 820.2、重新入境計劃。

商務辦公室

我們的業務辦公室負責執行以下操作:

  • 如有需要,安排巴士交通。
  • 除非您需要遇到拘留者,否則在您被釋放時將所有存入您的罪犯薪酬帳戶提供給您的資金。如果您的帳戶中的資金總額不為 25.00 美元,則將添加足夠的資金來達到該金額。違例者薪酬帳戶中的任何其他未在釋放前登記的資金,將在發布後五個工作日內轉發給您。

醫療部門

我們的醫療部門負責執行以下操作:

  • 如適用,醫療人員將不得超過 30 天供應的出院藥和其他必要醫療用品供您,等待釋放。
  • 只要您在發布日期前至少 60 天要求索取記錄副本,則在發布後 30 天內提供您的醫療記錄副本。 有關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弗吉尼亞州法律 §53.1-28。

個人財產人員

我們的個人財產人員負責執行以下操作:

  • 離開設施後退回所有個人財產。
  • 領取你的州發出的囚犯服裝。除獲批准的出院服外,您不得穿上此服裝。
  • 如果您沒有個人衣服可以穿,可能為您提供出院時穿的衣服,需支付設施的費用。

有關發行的其他和更詳細的信息,請訪問我們的操作程序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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