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與合作
弗吉尼亞懲教署(VADOC)歡迎與組織合作和合作的機會,進行與機構的使命和目標相符的項目。我們鼓勵成熟的組織和機構在可用時利用資助機會,並在預期的機會之前與我們聯繫。
VADOC 可在內部討論和審查資助機會和擬議項目後,提供支持信和/或簽署合作協議。有關我們的撥款及合作政策的更多資訊,請參閱運作程序 270.1。
請注意,VADOC DOE不會向個人或組織頒發資助。 有關聯邦撥款機會的信息,請訪問 www.gr ants.gov。有關州和通過司法相關的補助機會的信息,請訪問 www.dcjs.virginia.gov。
如何申請支援
如果為特定 VADOC 設施或地區提出項目,請在提交正式要求之前聯繫特定地點或適當的區域辦公室,討論將提供的項目和服務。如果未提前建立聯繫,可能會影響或延遲 VADOC 在撥款到期日前提供支持信或簽訂合作協議的決定。
提交時間範圍
您的正式支援請求必須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審核、跟進、編輯和取得適當簽名。以下提交時間範圍適用於申請:
- 請求支持信件必須提前至少 10 個工作天。
- 不需要 VADOC 任何財務義務的合作協議(例如諒解備忘錄)的請求,必須至少提前 15 個工作日前到期。
- 要求要求 VADOC 提供財務義務或管理或向 VADOC 提供資金的信件或合作協議,必須至少提前 20 個工作日前到期。
提交要求
請向 grants@vadoc.virginia.gov 提交正式請求和材料。您的正式請求必須包括以下所有表格和文件。
- 填妥的「外部補助申請申請支援/承諾」表格,確保所有資料均正確。表格必須包含下列其中一項:
- 向授予機構提出的建議申請/撥款申請連結或
- 附件的提案申請/撥款申請副本。
- 以可編輯格式(例如 Microsoft Word)的初始支持信或協作協議文件草稿。不要包含任何特別支持申請人組織或計劃的語言。信件必須包括:
- 請求中指示所需的所有語言。
- 有關項目如何滿足 VADOC 的使命和目標的客觀和實際描述。如果專案特定於特定人口或地區,請包括任何特定設施或地區的目標人口和地理位置,包括任何特定設施或地區辦事處。
- 協作協議文件,例如諒解備忘錄(不涉及金融交易時使用的備忘錄)、協議備忘錄(MOA,當涉及金融交易時使用)或其他類似文件,必須包含特定元素和聲明。主要元素和聲明,以及備忘錄範例,可在合作協議的必要元素和聲明中找到(MOA 可能需要額外聲明)。發送電子郵件 grants@vadoc.virginia.gov 以取得本文件的副本。
- 如果 VADOC 為您的應用程式提供書面支援,您必須:
- 在提交申請後一星期內,向我們提交申請說明的完整副本。
- 在通知後 10 個工作日內通知我們授權組織的決定。
- 如果申請成功,請向我們發送獎勵信和條件的副本。
- 將所有跟進資訊,包括 VADOC 為您的請求提供的任何參考編號,提交至 grants@vadoc.virginia.gov。
重要知道
- 對於與 VADOC 接受、申請或預期申請的任何補助金競爭或潛在產生衝突的外部補助金,將不會發出支持或承諾文件。
- 簽署的協議,例如諒解備忘錄或協議,只有在授權人特別要求提供此類文件時,才會在授予補助金之前簽署。根據需要,將簽訂批出後的協議。
- VADOC 可能會提供支持信函或與申請相同的資助機會的多個組織或機構簽署合作協議。
- 我們明白申請時間限制可能會限制我們在提交前完成內部審查程序的能力。因此,VADOC 保留在提交後審閱補助申請後撤回支持的權利。